屠户家的弱崽崽,我靠脑子制霸朝堂

第409章(1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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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发:~第409章

三日后的一早,回程的马车终于到了熟悉的永乐镇,车轱辘压在镇上那熟悉的石板路上,扬起的尘土仿佛都带着一股子欢快劲儿。

车里,赵氏、刘氏、钱彩凤婆媳三个,早就按捺不住,把新衣裳换上了身。

赵氏身上穿着一身崭新的绛紫色绸缎衣裳,是前几日在府城最大的绸缎庄里,花了大价钱扯布新做的。

此刻她头发梳得油光水滑,脑后插着那支王明远从湘江府带回来的沉甸甸的金簪子,耳朵上坠着同款的金耳环,手腕上也戴上了那只金镯子。

这一身行头,她活了大半辈子都没这么齐整过。

旁边的刘氏和钱氏也是一样,都换上了颜色鲜亮的新衣,头上戴着金簪和珠花。

就连猪妞和猪娃,也被奶奶和娘亲打扮得跟年画娃娃似的,穿着新衣,扎上了红头绳。

用赵氏的话说:“咱家三郎考中了举人,是天大的喜事!是文曲星下凡落到咱老王家了!咱自家人就得穿得亮亮堂堂、体体面面的!不能让人看低了,更不能给三郎丢份儿!”

道理是这么个道理,可王金宝看着老伴儿和儿媳们这身快要闪瞎人眼的打扮,再瞅瞅自己和大儿子、狗娃也被逼着套上的新绸布长衫,嘴角忍不住抽了抽。

他心里嘀咕:这知道的说是举人回村,不知道的,还以为是哪儿来的暴发户土财主全家出动呢……尤其是老婆子,那金簪子晃得人眼晕,也不怕路上让人瞅见给抢了去。

王明远自己,也被娘亲赵氏亲自盯着,换上了那身标志着举人功名的青色襕衫。

这衣服一上身,配上他如今沉稳的气度,看着就透出一股读书人的清贵来。

赵氏围着儿子转了两圈,眼睛笑成了缝:“好看!真精神!我儿就是天生的举人老爷样儿!”

按赵氏的理解,在府城,官员多,显贵多,得讲究个低调,不能太张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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